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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化纠纷 减少诉累解民忧
www.jy.leshanpeace.gov.cn 】 【 2023-10-27 15:50:24 】 【 来源:井研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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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井研法院竹园法庭协同三江镇政府成功调解两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当事人双方一致好评。

  

  案件回顾:

  

  2019年,尹某作为井研县某公司的法人代表与三江镇解放村(包含原月波村)、新胜村(包含原石庙村、新胜村、同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租用2000余户村民约1500亩土地用于种植花椒。但2022年受市场因素影响,井研县某公司不愿意再继续种植花椒。三江解放村、新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要求尹某立即解除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相关土地租金、土地复耕费,尹某作为井研县某公司的法人代表表示受市场因素影响,生意不景气,现在拿不出钱,要钱就只有等几年。情况僵持到现在,双方分歧较大,村、组代表到政府要求解决。

  

  调解经过:

  

  接到三江政府的通报后,竹园法庭第一时间前往政府了解情况,发现双方矛盾较为突出,且涉及土地面积较大、村民户数较多,有可能引发群体性涉诉涉访,造成不良社会后果。竹园法庭果断介入,联合政府一起采用诉前调解的方式组织法人代表尹某与三江镇解放村、新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调解。综合各方面情况,从充分保障双方权益、避免扩大损失等方面考虑,提出了合法合理的调解方案,最终双方认可并签署了调解协议,纠纷得以化解。

  

  诉前调解是实现诉源治理多元化解的有效途径,井研法院始终秉持这一理念,使得这起土地租赁纠纷案件在诉前得到圆满化解,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井研法院将继续坚持把非诉讼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创新诉源治理新模式,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编辑:何盈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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