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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 “既然分手了,难道你不该把钱还回来?”
www.jy.leshanpeace.gov.cn 】 【 2023-06-26 15:56:55 】 【 来源:井研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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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案情

  

  张某在2021年开始向王某给付款项,双方于2022年确认恋爱关系,2023年1月分手。张某认为既然分手了,交往期间陆陆续续共计给付了王某5万余元,王某应该予以退还。王某认为在分手时已经退还了张某3万元,不应当再予以退还。

  

  调解过程

  

  调解中,法庭干警耐心倾听了双方之间的纠纷来源,发现双方争议点系张某给付王某款项的数额及金额的性质,对此,法庭干警建议张某、王某先确认给付的具体金额再行确定金额的性质,双方均表示同意,由张某统计具体明细,王某予以核实。

  

  在双方明确具体金额后,法庭干警向双方释明,基于情侣的特殊关系,对于小额、特殊含义金额以及双方日常共同消费的开销不应当要求返还,张某表示对于不足1000元的金额其自愿放弃不再要求王某返还,但自己经济能力有限,王某除了要偿还里面包括的2万余元借款,对于1000元以上的金额王某也必须返还。

  

  最终,通过面对面、“背对背”调解,在扣除已退还金额后,张某、王某达成一致意见,王某自愿再退还张某1万元,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就此了结。

  

  一起矛盾纠纷,诉前得已妥善化解,同时避免了后续可能发生的衍生案件。

  

  法官说法

  

  恋爱期间的小额财物赠与、日常的消费支出、特殊含义的转款、应当认为是维系感情的必要支出或系双方的共同消费,不应当要求返还,而大额财物的赠与,往往是当事人一方基于保持稳定的恋爱关系、以结婚为目的的一种赠与行为,其赠与行为可以视作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分手后应当予以返还。对于 “大额”财物应当根据个案的实际情况、结合双方之间的收入、当地的经济情况等综合认定。

  

  周坡法庭始终以“和”文化为基调,打造绿色“无讼”村居,坚持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满足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实现纠纷的就地化解、高效化解、实质化解,着力打造人民群众心目中满意的“枫桥式人民法庭”。

编辑:何盈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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